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0月28日由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该标准规定了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它适用于现有食品加工制造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食品加工制造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以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同时,食品加工制造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
公众可以通过访问国家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在“意见征集”栏目中检索查阅《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综上所述,《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的制定和实施是加强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控制的重要举措。公众应积极参与意见征集活动,为标准的完善和实施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