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的数据,比没有数据更可怕!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我们始终‘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搞下不为例!””3月26日,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司长蒋火华在生态环境部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再次强调对监测数据质量问题的重视。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数据质量是监测工作的“生命线”。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成效、实施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
蒋火华表示,“如果采用了虚假数据,则一定会误导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讲,虚假的数据,比没有数据更可怕!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我们始终‘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搞下不为例!”
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数据造假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蒋火华表示,当前造假问题的主要矛盾点在于排污单位。在自动监测方面,一些排污单位为逃避监管,伙同或指使设备运维方造假;在手工监测方面,在排污单位暗示、默许下,一些第三方监测机构为抢占市场或节省成本而造假。
此前,中青报曾报道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指出,第三方机构为抢占市场造假的问题,建议加大处罚力度,并将得利的委托方,即排污单位也纳入处罚范围。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2024年,陕西某公司以“包合格”承揽环境监测业务,出具虚假报告222份,获利76万余元,陕西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对该公司和责任人员定罪判刑,并发出司法建议促推治理。这一案例也被写进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蒋火华说,“条例尤其对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提出了一系列法规制度设计,依法压实排污单位、第三方监测机构等各自法律责任,让法律‘长出牙齿’。”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从制度、管理、技术、队伍四个方面发力,继续联合各单位,持之以恒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以高压震慑加快实现“不敢假”;建立基于数智化技术防控理念的“源头约束―过程穿透”技术体系,力争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不能假”;加强基层生态环境队伍建设,确保污染源监测监管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加快遏制并扭转监测造假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