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提高财政惠企政策的覆盖面和可及性,山东省财政厅印发《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以下简称《政策》),预计3年内财政将直接投入360亿元以上支持民营经济,带动金融及社会投资2万亿元以上。
《政策》紧紧围绕民营企业关心关注的问题,提出了10个方面、50条具体的政策,主要从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助力民营经济转型发展、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构建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提高政策便利度和可及性5个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助力赋能。
《政策》表示,将大力鼓励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鼓励民营企业承担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民营企业争创高能级创新平台,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引领型孵化器,支持民营企业保护知识产权,支持民营企业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加速产业化,支持民营企业使用共享科研设施与仪器,并给予相应的资金与补助。对企业的研发投入,最高补助500万元;对完成创新药临床实验的企业,每年最高支持可达1亿元。
《政策》提出,将助推民营企业智能化转型,支持民营企业参建数据基础设施,实施“算力券”奖补,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工业软件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国家级数字化转型标杆,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元宇宙创新应用奖励,鼓励民营企业培育打造元宇宙创新“名品”和应用“名景”。
为助力民营经济产业升级,《政策》将落地“技改专项贷”贴息、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补贴、“三首”保险补偿、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乡村振兴投资项目奖补,支持民营企业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在支持服务业发展方面,鼓励民营企业承担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参与养老、家政等民生事业发展。每年择优支持不少于2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其中组织民营企业参与申报的比例不低于50%;对重大工业技改项目,省级最高贴息2000万元。
为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政策》将强化融资供给,通过引导基金支持、供应链金融、股权投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方式,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便捷性,降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防范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加强常态化源头防控,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支出事项不得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要求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交易条件。
同时,将推动构建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提高政策便利度和可及性,包括消除政府采购准入门槛,常态化排查清理限制公平竞争行为,制定负面清单,禁止以所有制性质等条件,限制民营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扩大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市场份额,增加“保底订单”,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市场机会;深化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改革、开展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保障企业公平享受财政政策权益,多措并举提升政策执行效率,增强政策执行效果,用看得见的红利,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以上财政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2027年,有具体实施期限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来,山东省工商联将围绕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深化“金融+商会+企业”服务模式,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创新型、成长型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断优化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切实增强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