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在《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的基础上,编制并印发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2025年版)》(环办气候函〔2026〕1号)(以下简称《指南》),为各地方编制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提供依据。
《指南》是支撑省级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的重要工具,是保障清单结果“可监测、可报告、可核查”的根本依据。《指南》的发布,旨在进一步提升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推动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方法与国家接轨。
本次《指南》修订,充分吸纳了《IPCC2006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及《2019修订版指南》内容,废弃物领域中,填埋处理核算采用了更精细化的一阶衰减方法,焚烧处理增加了甲烷和氧化亚氮的核算方法,核算覆盖的排放源更全面,核算方法更精细,同时推荐了部分适用的排放因子。
相比旧版指南,新版《指南》不仅是技术方法的更新,更是对“双碳”政策行动的深入贯彻,反映了十余年来我国在温室气体监测、报告与核查(MRV)领域的技术进步和实践经验积累。总体上看,新版指南主要有四点变化。
一是边界范围更明确。废弃物处理领域,新增废弃物生物处理和焚烧处理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内容,优化了填埋处理计算方法;工业生产过程和产品使用领域,行业覆盖数量从12个增加至24个;二氧化碳捕集、运输与地质储存首次纳入能源活动清单;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领域,新增核算农地、草地、湿地等其他土地利用类型。
二是方法学更新。全面参考《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及其2019年修订版,同步更新缩写符并将全球增温潜势值更新至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中给出的数值;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领域,新增了土地利用分类和土地利用变化的确定方法、主要碳库碳储量变化及温室气体排放源的评估方法。
三是活动水平数据要求更高。废弃物填埋处理领域需收集垃圾填埋场近50年的填埋量、垃圾成分数据;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领域,要求其活动水平数据必须采用经过省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基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简称国土“三调”)分类体系的、采用遥感结合地面验证后的土地利用空间数据,且需要收集T-20(清单编制年份前20年)的基于国土“三调”分类的土地利用空间数据,对林草部门现行数据统计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是对主管部门、清单编制团队的要求更高。由于新版指南进一步提高了对基础数据的统计、收集与整理要求,因此,相关主管部门碳排放数据统计核算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专业人员配备水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清单数据质量管理水平、清单编制团队专业技术能力等,均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将持续开展地方层面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研究,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指南》的落地实施工作,为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贡献技术力量。